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的若干规定(1985年) 六、 司法统计资料的积累和分析利用 (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的若干规定(1985年) (19) 六、 司法统计资料的积累和分析利用 (19) 各级人民法院应按月将能够反映法院工作情况的基本数据及其他常用的统计资料加工整理,建立统计台账,以便日常掌握和使用。 六、 目录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