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2025年)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2025年) 二、 二、 整合诉讼服务中心有关功能 (一) 总体要求。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县级综治中心统筹诉讼服务中心有关功能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县级综治中心运行情况等因素,在综治中心建立… 人民法庭可以根据乡级综治中心运行情况,设立专门联络人,通过“点对点”指导、巡回审判、视频指导等方式开展对接工作,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 (二) 主要任务。人民法院在综治中心主要开展指导调解、以案释法、委托调解、诉调对接等工作,也可以提供立案等便民诉讼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简案速裁快审工作。 (三) 人员要求。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实际选派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司法人员、退休法官或者其他诉讼服务人员组成诉讼服务团队开展工作的,至少有1名法官常驻。 派驻综治中心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人员可以进行轮换。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