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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2025年) (四)

(四) 纠纷分流。人民法院结合辖区综治中心运行情况,在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等对外服务场所做好释明引导工作。人民法院立案后,认为适宜调解的,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可由人民法院组织先行调解,也可由综治中心协调委托相关部门及工作力量共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