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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规定(2011年) 自高级人民法院联络人向台湾地区寄送有关司法文书之日起满四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证明材料或者说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不能按照协议确定的海峡两岸司法互助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