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妥善处理涉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各类纠纷,依法高效办理涉北京城市副中心、河北雄安、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轨道上的京津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建设的各类案件,加大对环境污染类案件的审理力度,推动完善京津冀区域大气、水和固体废物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积极参与区域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布局与政策衔接中的法律论证。加强区域司法协同,进一步健全工作联络机制,不断完善执行联动协作,探索特定类型案件集中管辖或专门管辖,建立健全京津冀法院共同调研协调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和法官任职交流工作,为京津冀协同开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