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北京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1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北京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以下简称北京“两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北京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以下简称北京“两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