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0年) 9.

9. 完善跨域司法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促进长三角区域诚信建设。推动长三角区域执行案件信息共享,强化信息化查控及协助执行网络无缝衔接,实现执行措施全覆盖。加强跨域指挥、管理、协调的执行指挥体系建设,构建统一完善的执行协调和指挥平台,提升复杂环境下执行应对处置能力。加大异地执行协助力度,简化异地执行手续,统一委托执行流程,扩大委托事项范围,推动财产变现等工作更加公正高效。建立“执转破”衔接标准一体化机制,统一跨域移送标准,提高“执转破”机制运转效率,为推进“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完善跨区域信用联合监督、警示、惩戒机制,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管理机制,加快推动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