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1年) 26.

26. 依法审理涉乡村振兴案件。依法惩治危害乡村社会安全犯罪、涉农产品犯罪、“三农”领域涉公共财产犯罪,维护西部地区乡村生产生活秩序。依法审理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房屋和生产设施搬迁及安置补偿等案件,夯实西部地区乡村现代化发展基础。依法妥善审理涉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健康养老等新业态纠纷,促进西部地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城乡经济循环、征用征收等案件,保障农业农村改革,促进西部地区乡村产业发展。依法审理耕地保护案件,积极参加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确保粮食安全。依法审理涉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环境资源案件,助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依法保护乡村居民人格权,维护乡村居民合法权益。回应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司法保护需求,加强对具有地域和民族特点的乡村文化产业和品牌司法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