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3年) 11.

11. 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对辽宁省“一圈一带两区”、吉林省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和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和东北地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方面的司法支持。依法审理城乡融合发展、都市圈发展、城市更新、历史遗产保护等领域中因土地性质及权属变更等引发的行政争议。强化对执行异议之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指导,支持、保障相关部门防范应对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规范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有关项目建设,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确保商品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建设工程领域的不规范现象,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作用,及时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由其通过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取消资格资质、影响征信等方式,使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应有的处罚。建立完善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制度,加大对闲置土地和房地产停缓建项目的依法处置力度,盘活闲置存量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