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2017年) 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2017年) 16. 16. 推动完善破产重整、和解制度,促进有价值的危困企业再生。引导破产程序各方充分认识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在挽救危困企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市场化导向开展破产重整工作,更加重视营业整合和资产重组,严格依法适用强制批准权,以实现重整制度的核心价值和制度目标。积极推动构建庭外兼并重组与庭内破产程序的相互衔接机制,加强对预重整制度的探索研究。研究制定关于破产重整制度的司法解释。 15. 目录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