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级人民法院能否适用督促程序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级人民法院能否适用督促程序的复函(1993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已失效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内高法〔1993〕51号关于中级人民法院能否适用督促程序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督促程序是人民法院催促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简便的程序,它只适用… 此复。 相关版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级人民法院能否适用督促程序的复函(199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级人民法院能否适用督促程序的复函(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