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201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是指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