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2008年) 二、 立案、结案时间及审理期限的计算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2008年) 第八条 二、 立案、结案时间及审理期限的计算 第八条 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次日起计算;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连续计算。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