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惩戒规定的通知(2003年) 第十一章 惩戒 第三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惩戒规定的通知(2003年) 第三十五条 第十一章 惩戒 第三十五条 处分的权限和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