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6年)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6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