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2015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2015年) 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 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取消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罪名)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二十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