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6年)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6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以单位名义收受财物,但以个人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收受的财物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