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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 (一)

(一) 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