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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 (七)

(七) 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