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但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消除污染,积极赔偿损失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