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人民法院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有针对性地加强旅游景区等游客相对集中区域派出法庭建设和巡回审判工作。已经设立旅游派出法庭的地方,要切实增强审判力量,继续做好相关案件审理和纠纷化解工作;客流量持续较大、旅游纠纷发生较频繁的地区、旅游景区,可以在派驻人员有编制、建设用地能落实、建设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法发〔2014〕21号)规定要求,增设相应的派出法庭;暂时不具备增设派出法庭条件,但人民群众具有一定司法需求的,要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根据实际需要在旅游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旅游纠纷具有涉及面广、异地发生、标的额小等特点,要积极运用小额诉讼等程序规定,依法快立、快审、快结,确保旅游纠纷的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