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施行相关工作的通知(2025年) 二、
二、 强化法治意识,认真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学习培训与宣传
各级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将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近期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尤其是要充分利用法律施行前的窗口期,通过个人自学、单位集体学习、案例剖析、研讨交流、集中培训等方式,扎实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强化执法司法的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鼓励和支持各级人民法院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同堂培训、联合调研、专题讲座、共同研讨,强化针对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普法宣传工作,营造学法研法守法用法的浓郁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