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2020年) 4.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2020年) 4. 4.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各级总工会要积极推动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员名册制度,广泛吸纳法学专家、退休法官检察官、劳动争议调解员仲裁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人民调解员及其他领域专业人才等社会力量加入名册。建立和完善名册管理制度,加强调解员培训,建立调解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完善调解员惩戒和退出机制,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公信力。 3. 目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