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办法(2012年) 第七章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办法(2012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奖励办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2005年1月1日以后公开发表的检察基础理论成果均适用本奖励办法。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