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办法(2012年) 第五章 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组织奖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办法(2012年) 第十七条 第五章 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组织奖 第十七条 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组织奖用于奖励在组织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省级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按照各省级人民检察院所辖各级检察机关的检察人员的成果所得总分进行排名。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组织奖每年奖励前5名,每名奖金5000元。 第五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