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2007年) 第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2007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检务督察是指检务督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和规定对督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的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