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规定(2015年) 第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规定(2015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6年1月1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规定》(高检发研字〔2006〕4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