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 5.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 附则 (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 (四) 5.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 附则 (四) 本规定中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虽然有债权存在,但已无法实现债权的,可以认定为已经造成了经济损失:(1)债务人已经法定程序被宣告破产,且无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潜逃,去向不…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