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 5.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 附则 (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 (二) 5.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 附则 (二) 本规定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有关犯罪数额“不满”,是指已达到该数额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