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2019年)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2019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指导性案例数据库,为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社会公众检索、查询、参照适用指导性案例提供便利。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