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增强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基层履职能力。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在政法专项编制省内统筹使用、检察官员额指标调剂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方面,向办案量大的基层检察院和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倾斜。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监督办案、检察改革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的精准分类指导。持续优化市、县级检察院检察人员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提升考核工作科学性、实效性。进一步完善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持续开展“脱薄争先”活动,建立基层检察院互学互联互助机制,推进先进基层检察院与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对口帮扶。推动浙江省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提升、队伍面貌明显改观,率先实现全省无薄弱基层检察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