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2022年) 20.

20. 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以数字化赋能法律监督。锚定以数字化改革全面撬动法律监督的目标,深入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之路,加快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深化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广泛运用大数据凝聚“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合力,挖掘类案监督线索,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支持浙江检察机关率先实现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刑罚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等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打通执法司法信息数据壁垒,提升监督质效。支持浙江检察机关开展数字化送达、数字化归档改革试点。研究推广杭州地区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系统(“非羁码”)试点经验,实现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有效监管。推广应用“案件码”,加强刑事诉讼全周期案件质量管控。支持浙江检察机关试点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完善法律监督质效评价体系。支持构建浙江省检察业务数据分析平台,进一步加强对主要业务指标动态实时监测和分析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