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2021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对于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而不移送,或者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举报,属于本院管辖且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