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2021年)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2021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线索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