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2021年) 第一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2021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