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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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查办单位行贿受贿犯罪案件的通知

1993年10月22日

高检发研字[1993]7号

该通知依据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已被刑法明令废止,且通知中的有关内容已在刑法分则第八章和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作出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的通知1993年12月1日高检发研字假冒商标犯罪案件已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相关案件的立案标准在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已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