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 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进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陆续公布清理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 53 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进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陆续公布清理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5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部分拟担任检察机关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短期专业培训的通知 1991年10月26日 高检发政字[1991]36号 该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在《检察官法》中已有明确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01)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