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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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得以检察机关的名义为当地追款讨债的通知
1990年4月16日
高检控申发字[1990]第2号
该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已纳入1998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之中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得以检察机关的名义为当地追款讨债的通知
1990年4月16日
高检控申发字[1990]第2号
该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已纳入1998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