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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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受理的经济案件,经审(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其非法所得财物如何追缴问题的批复

1985年8月7日

高检二发字[1985]第9号

该批复的有关内容已在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