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 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进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陆续公布清理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2年) 11 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进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陆续公布清理结果,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1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已羁押的精神病人犯住院鉴定期间是否算羁押期问题的批复 1983年7月28日 高检研函第7号 该批复与刑事诉讼法第122条相抵触,不再适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