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2020年) 31.

31. 促进社会支持体系工作不断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指引和评价标准。推动将服务经费列入办案预算,完善绩效管理和人才激励机制,保证司法社工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建立检察机关参与司法社工人才培养机制,将社会调查员、家庭教育指导人员等纳入培训范围,推动提升专业水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资源有效统筹和线索及时转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