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2020年) 12.
12. 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加强与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健全严重不良行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未成年人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和早期干预机制,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保护处分等有机衔接的分级干预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解决招生对象、入学程序、效果评估等方面的难题,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的工作衔接机制,把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专门学校独特的教育矫治作用。全面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父母提升监护能力,落实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