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2018年) 四、

四、 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加强证据审查把关,夯实案件质量基础

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司法活动生命线的理念,严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单位犯罪等的界限。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要落实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宪法和法律原则,讲究办案方式,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办理案件要注意听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意见,防止机械司法,确保案件的质量和效果。认真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加强对金融、扶贫、环保领域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引导和证据审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既体现从严从快惩处相关犯罪要求,又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确保批捕、起诉的案件都成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