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 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 1、 1、 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九)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