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 2、 2、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数量在十张以上的。 二十六、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刑法第178条第1款) 二十七、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178条第2款) 二十八、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179条) 1、 目录 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