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 第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