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 二、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 第七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 第七十三条 二、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 第七十三条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第七十二条 目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