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2017年)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2017年) 第七十九条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的“跨区域性”,是指涉及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