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202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本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相关服务,促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