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六条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